维护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构筑民政社会保障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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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国庆,段永寿.维护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构筑民政社会保障工程[J].江南论坛,1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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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国庆 段永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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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无锡市民政局
(史国庆),无锡市民政局(段永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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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锡市民政局于1995年初,提出构筑实施“一、二、三、四、五工程”。即“一”(建立统一的县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制订和实施城市、农村二条最低保障线)、“三”(建立国家、集体、群众三结合的社会保障体制)、“四”(建好用好社会福利基金、救灾扶贫基金、残疾人就业基金、义务兵优待基金等四项社会保障基金)、“五”(建立健全以救灾扶贫基金会和社会福利基金会为依托的对农村灾民和贫困户的救助网络、以敬老院为依托的对五保户的供养网络、以福利工厂为依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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