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取得预售许可前的商品房认购书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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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爱民.试论取得预售许可前的商品房认购书效力[J].生产力研究,2012(5):67-68,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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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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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贵阳,55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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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房屋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对外销售商品房的,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定,违反此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被认可的。在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商品房买卖双方往往先签订一个认购书。该认购书的性质如何,是否违反我国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法律规定以及该认购书之效力如何,关系到众多买房人的利益,影响重大。对该问题的讨论实具现实意义,同时也对于我们讨论法律规定后面的意旨具有相当的方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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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预售 预约 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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