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企胜首例输美汽配“双反”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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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遥.浙企胜首例输美汽配“双反”案[J].经贸实践,2012(7):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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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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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如今,中美贸易摩擦不断,中国出口企业屡屡遭受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去年4月19日,美国商务部公告对中国生产的钢制车轮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今年3月份,美国商务部做出最终裁定,认为中国钢制车轮在美国的倾销幅度从44.96%到193.54%不等,并接受了一定额度的补贴。按照美方的“双反”调查程序,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需要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都做出肯定性的裁决才可以执行,如果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否决性的裁决,即便美国商务部认定存在倾销或补贴行为,最终仍然无权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所以,只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还未做出终裁,中国就还有机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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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反补贴调查 美国反倾销 美国商务部 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生产 首例 中美贸易摩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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