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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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房淑楠.律师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J].经贸实践,20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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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房淑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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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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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从宽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制度.律师在其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量刑结果的公正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需要律师的介入.为了让律师进入制度后,能发挥其较大效用,我们应该赋予其在场权和协商权.律师在案件的各个程序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首先,我们可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让律师为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被追诉人提供法律帮助;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由律师就量刑建议积极与公诉机关进行协商;再者,提倡律师在案件庭审过程中能够实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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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律师 指定辩护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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