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新一轮公私合营--浅议BOT/PPP的适用范围
引用本文:付于江,刘露.论新一轮公私合营--浅议BOT/PPP的适用范围[J].经济论坛,2006(5):35-37.
作者姓名:付于江  刘露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各类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营运。一、基本概念PPP即Public(公共)、Private(私人)和Partnership(伙伴关系),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通过某种方式建立伙伴关系,共同完成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其实质是公共基础设施的市场化。在PPP的实现方式中,BOT最具典型意义。BOT也叫特…

关 键 词:公私合营  PPP  BOT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非公有资本  适用  特许经营制度  个体私营  垄断行业  公共交通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