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的关系 |
| |
引用本文: | 梁军,谭光明.正确处理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的关系[J].经济论坛,1995(20):39-41. |
| |
作者姓名: | 梁军 谭光明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
(梁军),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谭光明) |
| |
摘 要: |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和企业的地位 银行和企业是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产生的。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由于社会赋予银行和企业职能的不同,从而产生出不同的银企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和企业都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缺乏自主经营所必需的各种条件和环境,只能按照计划管理的要求,按政府指令运作。在这种体制下,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受政府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监督和资金供应。并由此形成了银行与企业间服务与被服务、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表现在:当银行供应企业资金时,银行是企业的资金供应部门,充当企业的会计、出纳,体现了银行对企业的服务。当银行对企业进行监督、控制时,银行又成了凌驾于企业之上的管理机关,体现了企业受银行的管理。
|
关 键 词: | 商业银行 国有企业 经济关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