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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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艳芳.对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思考[J].经济论坛,2008(9):11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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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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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引言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和其他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自2006年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1600元,但随着收入水平和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提高,原有的起征点已经越来越不适合。2007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由现行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作有关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说,实行新标准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将由50%左右降至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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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生活消费支出 财政部部长 课税对象 劳务报酬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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