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审计执法力度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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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惠新.影响审计执法力度的几个问题[J].经济论坛,2001(18):4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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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惠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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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秦皇岛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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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审计管理体制不健全,影响审计执法力度。《审计法》规定了审计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和影响,这保证了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审计法》同时又规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机关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须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世政府予以保证”。这两条法规表明审计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审计机关的组织、人事、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审计业务由上级审计机关负责。实际工作中,审计监督的对象与本级人民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审计查出的一些问题有些就是当地政府领导批准或授意的,而且涉及个人、地方利益的时候,地方领导往往出于地方保护,干预审计工作,使审计意见和决定得不到落实。这种双重审计管理体制实际上会大大影响审计的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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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计执法 影响因素 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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