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注册会计师业推行合伙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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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锦彤,陈斌,杜波,刘秀英.反观注册会计师业推行合伙制[J].经济论坛,2003(14):8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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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锦彤 陈斌 杜波 刘秀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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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卫生部北京医院 2. 中国人民大学 3. 华北电力大学 4. 河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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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透露,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要在全行业推进有限责任制事务所向合伙制的转变。笔者认为,推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制,在增加违规者的违约成本、提高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方面有很大作用,应予以肯定,但每一项改革,都应对问题有充分、全面的认识,以避免改革不当带来的消极影响。对于推行合伙制,笔者认为还有许多方面需要认识。1.合伙制的确立无法遵循市场原则。在国外,合伙制虽然最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但仍是一个“市场”的决策,它首先是大多数注册会计师自己的选择,其次才是行业整体利益的需要。合伙制在国外成为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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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注册会计师 合伙制 中国 职业规模化 制度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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