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欠条想赖帐 法院照样判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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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凌峰,张猛.撕毁欠条想赖帐 法院照样判赔偿[J].农民科技培训,2004(5):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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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凌峰 张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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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滨海县东坎土管所22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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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夏某夫妻俩因外出打工,将承包种植的2.5亩责任田未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私自转让给吴某作为取土养鱼之用。双方约定:取土前,吴某偿付夏某2000元损失。使用一年后。吴某每年给付夏某650元。双方协商后,吴某付给夏某定金1000元,夏某在吴某提供的协议书上签字。2003年,夏某夫妻俩因在外打工挣钱少就回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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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农田保护区 非法转让协议 无效协议 耕地用途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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