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农村小康建设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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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东玲,李甫春.兴安县农村小康建设调查报告[J].广西农村经济,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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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东玲 李甫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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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区统计局(田东玲),广西社会科学院(李甫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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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兴安县农村已基本实现小康按全国农村小康标准六大类、十六个指标测算,1998年兴安县农村小康实现程度为91.43%,高于全区农村小康实现程度7.59个百分点,达到整体实现小康水平。一、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1994—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年均10.8%的速度增长,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对四元,以1990年价格计算为1236元,高于小康标准1200元水平。二、农民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改善。1、膳食结构趋向合理,营养水平提高。每日人均蛋白质摄入量由1994年的69.50克提高到1998年的73.18克,与小康标准75克接近。2、住房条件继续改善。1998年平均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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