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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以山东省即墨市、济宁市红十字会为例
引用本文:向春玲.公益组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以山东省即墨市、济宁市红十字会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2006(5):34-39,50.
作者姓名:向春玲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科社部社会学教研室
基金项目:笔者2006年3月在山东即墨市和济宁市及下属的嘉祥县、曲阜县作了5天的实地调研,走访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红十字会、街道、社区及农户,文中所用的山东即墨市和济宁市资料皆源于当地政府和红十字会提供的资料及自己的调查笔记.感谢中国红十字总会为这次调研所提供的支持.
摘    要:本文通过在山东农村的实地调研发现,我国目前由政府主导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保障水平低,所提供的医疗救助资金有限,农民看病难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而作为公益组织的红十字会加入“新农合”制度建设之后,建立了社会资源流入医疗救助基金的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农合”医疗救助资金的不足,在帮助特困农民加入“新农合”的同时,提高了对大病农民的救助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新农合”的制度建设。

关 键 词:“新农合”制度  医疗救助  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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