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上交款应采取“田劳结合”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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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德宏.农民上交款应采取“田劳结合”的办法[J].中国农村观察,19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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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德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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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南通市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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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农民上交款的分摊办法,大体上有两种:一是按耕地面积分摊,一是按土地承包者承包产值的一定比例分摊。这两种分摊办法,实际上是把需要农民负担的全部款项,都加在务农劳力的肩上。结果,就土地承包面积来说,也就成了多承包,多负担;少承包,少负担;不承包,不负担,极不利于调动务农劳力的积极性。据1982年统计,江苏省南通市农村共有整半劳力383.69万人,其中外出劳力为97.75万人,占劳力总数的25.5%;其余74.5%的在队劳动力中,从事林、牧、副、渔的人员(包括专业户、重点户的经营人员)为19.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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