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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耕地生态价值补偿量化研究——以新疆为例
引用本文:刘祥鑫,蒲春玲,刘志有,闫志明,穆飞翔.区域耕地生态价值补偿量化研究——以新疆为例[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8,39(5):84-90.
作者姓名:刘祥鑫  蒲春玲  刘志有  闫志明  穆飞翔
作者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矿—农复合区’非自愿移民搬迁安置及管控机制研究”(14XGL00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塔里木盆地矿—农复合区矿产资源利用补偿调控机制研究”(08BJY061)
摘    要:目的]在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形下,开展耕地生态价值补偿量化研究对了解耕地外部性价值的大小及深化耕地生态价值的量化方法和思路具有重要意义。方法]文章以新疆为例,从14个地州市的耕地生态服务价值出发,将生态超载指数作为耕地生态服务价值与生态足迹在各地州市转移的测度,同时综合考虑各地州市的经济发展状况,通过构建市域生态价值补偿量化模型分别测算各地州市耕地生态价值补偿量。结果](1)2015年新疆耕地生态服务价值整体上有盈余输出,全疆共可获得生态补偿费103.31亿元;(2)2015年新疆南北疆耕地生态服务价值比为1:1.7,生态足迹总量比为1:2.2,生态超载指数北亏南盈,表明南北疆耕地生态足迹和耕地生态服务价值间呈"空间异位"格局;(3)新疆北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及哈密市共需支付耕地生态补偿费55.67亿元,北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及哈密市外)和南疆地区分别可获得生态补偿费为96.59亿元和62.39亿元。结论]该文可为新疆各地州市构建耕地生态价值补偿路径提供新思路,也可为以耕地生态价值量确定耕地保护指标和构建耕地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参考。

关 键 词:新疆  生态足迹  生态超载指数  生态价值补偿  耕地
收稿时间:2017/3/29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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