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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约束的山区农村居民点整治分区研究*——以河北省涞源县为例
引用本文:倪琳,宋安安,郑艳东,张长春.基于生态约束的山区农村居民点整治分区研究*——以河北省涞源县为例[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9,40(10):26-33.
作者姓名:倪琳  宋安安  郑艳东  张长春
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国土资源学院,保定071000,保定市艾尔福土地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保定071000,河北省土地整理服务中心,石家庄050051,河北农业大学国土资源学院,保定071000
基金项目: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课题“京津冀土地优化利用一体化管控关键技术集成应用示范”(201511010-09)
摘    要:[目的]当前的村庄整治实际工作中,特别对于山区生态较脆弱的区域,在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前需考虑区域生态条件,统筹好村庄整治工作和生态之间的关系,促进农村居民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使村庄向着生态友好型发展。[方法]文章选择太行山区的河北省涞源县为研究区域,首先以生态服务性和生态脆弱性为出发点,综合评价县域生态重要性,以此评价结果作为基础来约束未来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生态安全性,然后以改善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为原则,对285个行政村的整治潜能进行评价,最后将整治潜能评价结果落在生态重要性分区图上,运用互斥矩阵模型,将农村居民点合并为重点发展区、积极发展区、转型发展区、限制发展区4种整治区域,并针对不同整治类型区提出不同的整治模式及发展方向。[结果]涞源县农村居民点分布在重点发展区的面积为1 56552hm2,积极发展区面积为1 64892hm2,转型发展区面积为61932hm2,限制发展区面积为55084hm2。[结论]这不仅有利于山区农村居民点的资源优化整合,同时在居民点整治活动时空安排及区域生态保护方面也有积极意义。

关 键 词:农村居民点区域生态重要性整治潜能整治分区涞源县
收稿时间:2018/4/13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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