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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在我国的运用
引用本文:彭建刚,申俊华.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在我国的运用[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12).
作者姓名:彭建刚  申俊华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金融学院 (彭建刚),湖南大学金融学院(申俊华)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 与1988年的资本协议相比,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内容更加广泛,更加复杂。除最低资本充足率8%的数量规定外,另外提出了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两方面的要求,从而构成了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而第一大支柱最低资本充足率8%是建立在1988年资本协议的基础之上的。其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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