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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下乡镇企业的发展问题
引用本文:张瑛,施福元.新税制下乡镇企业的发展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1994(3).
作者姓名:张瑛  施福元
作者单位:江苏省乡镇企业局
摘    要: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新的税收体制,这次税制改革,对大部分税种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增设了一些新的税种,使原有的32个税种简并为18个税种,形成了以增值税为主体,与增值税协调的消费税、资源税制度。这次税制改革力度大、范围广、改变了按不同所有制设置税种税率,基本取消了减免税,强化了税收刚性,充分体现了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要求,与以往历次改革相比,是一次全面系统的改革,将有利于促进平等竞争,促进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从长远来看,也将推动乡镇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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