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地权能,让农民成为耕保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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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农民在耕地保护中应发挥主力军的作用,然而现实中,农民却时常在此缺位。由于耕地保护激励和约束机制的缺失,农民从内心不愿主动承担保护耕地的责任;政府强调农民有保护耕地的责任,但没有赋予农民保护耕地的充分权利,当耕地遭受破坏时,农民缺少捍卫自己权益的有效措施,从行动上无法承担起保护耕地的责任。要更好地保护耕地,须从完善农地权能、确立农民耕地保护主体地位、多渠道提高农地收益、促进经营权流转等方面着手,确保农民在耕地保护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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