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块地”改革先理顺利益关系──对部分地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践的调研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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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博,岳永兵,黄洁.“三块地”改革先理顺利益关系──对部分地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践的调研与分析[J].中国土地,2015(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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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博 岳永兵 黄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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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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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4年,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选取北京、安徽、山西、湖南、浙江、四川等省市部分地区,围绕地方在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管理制度等热点领域的改革实践,通过实地调研的形式进行了跟踪研究,形成了一些调研成果。"三块地"改革的地方实践征地制度改革的探索。各地征地制度改革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一是缩小征地范围。四川省成都市尝试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区范围外,除商品住宅开发用地以外的其他非公益性用地,可以批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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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地制度改革 建设用地 城镇规划建设 征地范围 农村土地 住宅开发 宅基地管理 国土资源 地区范围 集体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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