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的“订单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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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志玲.温州的“订单农业”[J].农村经济导刊,2002(2):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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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志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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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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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温州人具有敢想、敢闯、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充分体现。早在1997年,我市许多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较大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在实施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中,用合同、契约来调节利益分配关系,注意处理了企农双方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如瑞安眯眼食品有限公司,成山珍食品有限公司等,他们与农渔专业大户订立产销合同,用保护价收购农渔产品,有的还给专业户采取人身保险和养老保险。这在当时推进农渔业生产发展,保证农业龙头企业加工生产原料的来源和供应是有限处的,尤其是乐清市虹丰粮油开发有限公司,吸收乐清市种粮大户和农户为股东,连同农技人员以技术参股,走出了一条实实在在的“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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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温州市 订单农业 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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