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护经营责任区内发展多种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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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亚娇,李长君,石磊.在管护经营责任区内发展多种经营[J].中国林业经济,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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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亚娇 李长君 石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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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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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逐步深入 ,为了管护好森林资源 ,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妥善安排转岗富余人员 ,黑龙江省许多森工企业纷纷推行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参加管护经营的承包职工在管护好森林资源的同时 ,可以在自己承包的经营责任区内 ,充分利用林下资源发展多种经营项目 ,进而达到企活、林旺、个人富的目的。但是 ,对于承包职工来说 ,怎样选择和发展多种经营项目 ,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本文试从这个角度提出如下看法。1 发展多种经营项目的条件(1)有利条件。①资源优势。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施业区面积达到1000万hm2,约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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