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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法律思考
引用本文:张焕成,修丽萍.对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法律思考[J].农场经济管理,2001(6):49.
作者姓名:张焕成  修丽萍
作者单位:1.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则务处
2. 哈尔滨市工商银行革新支行
摘    要:黑龙江垦区实行的会计委派制是由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派遣任命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一种管理办法。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工作,保证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一、委派会计的法律意义1.有利于消除各种“小金库”,防止资产流失。一些单位领导,为了单位或自身利益,指使会计人员伪造篡改会计凭证账簿,弄虚作假、损害国家、投资者利益,而财会人员又不敢理直气壮地抵制。致使个别单位和科室私设“小金库”,有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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