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土地财产权增加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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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佟绍伟.保护土地财产权增加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8,21(4):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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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佟绍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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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北京,1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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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财产是人民群众所拥有的最普遍、最重要的财产,同时土地权利又是最复杂、最脆弱和最容易发生纠纷的财产权利.人民群众拥有二十八种土地财产权利.但目前国家对土地财产权进行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从而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建议切实落实好物权法.加快制订土地利用法和土地登记法,以对各种土地财产权利作出全面、系统、具体、明确的规定.尽快统一土地登记机构,并进一步完善土地财产权利的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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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财产权 人民群众 财产性收入 物权法 土地登记 保护 土地财产权利 人民群众 财产性 救济制度 完善 登记机构 统一 系统 登记法 利用法 物权法 收入 和谐稳定 社会 影响 现状 国家 二十八种 发生 |
文章编号: | 1672-6995(2008)04-0027-02 |
修稿时间: | 2008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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