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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树』罪犯何条
引用本文:吴旭,刘宗奇.『杂树』罪犯何条[J].农村工作通讯,2003(4):46-46.
作者姓名:吴旭  刘宗奇
作者单位: 
摘    要: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这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好事,是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之一.然而,在农村一些地方,却出现了植树追求单一品种的现象,有的还靠行政手段砍掉"杂树"以求整齐划一、规模气派.如不少地方号召统一栽植泡桐或统一栽植杨树或松树,而对居民家房前屋后的槐树、桑树、榆树、柳树乃至零星的枣树、果树也不放过,强行砍掉.

关 键 词:植树造林  退耕还林  杂树  树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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