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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引用本文:严金明.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J].农村工作通讯,2007(1):55-55.
作者姓名:严金明
摘    要: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的实质,是公权严重侵犯私权,行政权力代替了农民土地的财产权利。目前的农地非农化补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漠视了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但“农民集体所有”是个模糊的概念,村民委员会成了实际上的所有者。

关 键 词:土地收益  分配制度改革  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  农地非农化  财产权利  农民土地  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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