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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小不该”而付“大代价”
引用本文:屈拙讷.别为“小不该”而付“大代价”[J].农村工作通讯,2009(11):46-46.
作者姓名:屈拙讷
作者单位: 
摘    要: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政府因拒绝回复一位市民有关“回迁楼有无质量问题”的信息请求,被告上法庭。在法院判定必须答复后,铁西区政府执行判决时只答复了12项信息请求中的4项,该居民不满再次起诉。沈阳市中院日前对这起罕见的行政诉讼予以立案。

关 键 词:质量问题  执行判决  行政诉讼  区政府  沈阳市  辽宁省  信息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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