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为“小不该”而付“大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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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屈拙讷.别为“小不该”而付“大代价”[J].农村工作通讯,2009(11):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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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屈拙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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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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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政府因拒绝回复一位市民有关“回迁楼有无质量问题”的信息请求,被告上法庭。在法院判定必须答复后,铁西区政府执行判决时只答复了12项信息请求中的4项,该居民不满再次起诉。沈阳市中院日前对这起罕见的行政诉讼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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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质量问题 执行判决 行政诉讼 区政府 沈阳市 辽宁省 信息 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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