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生物质成型燃料供应链契约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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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思琦,马宁.林木生物质成型燃料供应链契约协调[J].林业经济,2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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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思琦 马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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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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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木生物质成型燃料作为一种可再生资源,对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林木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总体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生产成本较高导致供应链存在较多问题。文章从我国林木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实际出发,验证了单一契约和联合契约无法协调生物质成型燃料供应链,在此基础上提出将中间商和生产商进行合并的模式。当生产商和中间商合并时会增加双方合并后的内部交易成本,根据研究结论,此时供应链总收益增加,如果增加的收益可以抵消合并供应链后所产生的内部交易成本,那么生产商将中间商合并为内部收购点的模式对整个供应链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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