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林地保护司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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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会玲.浅议我国林地保护司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林业经济,2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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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会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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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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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对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的法律制度,尤其是林地保护司法制度,还存在林地刑事司法保护立法供给不足,刑事司法对林地犯罪行为打击乏力,以罚代刑现象较多、刑事处罚偏轻,对地方政府的林地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司法制约机制等问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解决林地保护司法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刻不容缓。可从完善相关刑事立法,建立健全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制、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保护林地资源的作用等方面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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