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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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娟,肖洪安.浅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与发展[J].农村经济,2004(5):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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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娟 肖洪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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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四川雅安,625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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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实践出发,根据运行层次的高低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分为技术服务型、服务延伸型和实体型三种类型,并对这三种形式的性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而提出要在多层次上充分认识专业合作组织并坚持走分类规范与发展的道路;服务延伸型合作组织应严格按社团法人进行规范;对实体型合作组织已经具有企业性质的,在已有针对性政策的基础上,可适当借鉴其它类型企业的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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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服务延伸型合作组织 技术服务型合作组织 实体型合作组织 |
文章编号: | 1003-7470(2004)-05-00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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