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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完善和发展
引用本文:张思新,罗俊良.也谈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完善和发展[J].农村经济,1986(6).
作者姓名:张思新  罗俊良
作者单位:邛崃县委研究室,邛崃县委研究室
摘    要: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农村单一的集体经济发展成为多形式、多层次、多成份的合作经济.但是,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应该如何完善和发展,需要在实践中认真研究.本文拟根据邛崃县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就此谈一点粗浅看法.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发生了重大变化:除基本生产资料——土地仍保持集体所有外,其它集体生产资料大部分采取变卖、折价等形式,归私人所有;农业生产及一些小型工副业由统一经营变为分户经营,分散劳动;承包经营收益除交纳国家税金和社会性提留负担之后,直接归个人所得,不再统一分配;合作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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