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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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治理开发“四荒”的七项政策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出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治理开发“四荒”应坚持合理规划、治理和开发相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和多种方式并举的四条原则。通知规定了治理开发“四荒”的七项政策:1.实行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都有参与治理开发“四荒”的权利,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权。3.治理开发“四荒”,应做到公开、公平、自愿、公正。4.治理者对“四荒”享有治理开发自主权。5.遵守有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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