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之以法以理服人——推行说理式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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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永俊,崔世荣.晓之以法以理服人——推行说理式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思考[J].江苏农村经济,2009(11):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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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永俊 崔世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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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东台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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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为遵循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减少执法随意性,增强处罚说服力,2009年6月江苏省农林厅结合江苏农业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苏省说理式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规范》,在全省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这对有效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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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农业行政处罚 理式 执行当事人 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行为 执法理念 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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