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警惕企业利用会计核算时间差扩大进项税额偷税
引用本文:李斌.警惕企业利用会计核算时间差扩大进项税额偷税[J].农村财务会计,2002(12):50-50.
作者姓名:李斌
作者单位:   
摘    要: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价外税,税金不包括在商品价格之内而在商品价格之外,因此企业对增值税要单独建立账户进行核算。当期的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的差额,所以,进项税额的记账时间直接影响当期的应纳税额。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一些企业正是利用会计核算上的时间差进行偷逃增值税的活动,应当引起注意,其主要手法如下:一、预支材料款或其他货物款,提前取得发票,加大当期进项税额。二、实际收到的材料或货物少于发票数额时不作冲销,材料款或货物款按实际数额支付。三、退料或退其他货物后,作退货处理的同时,不…

关 键 词:企业  会计核算时间差  进项税额  偷税行为  中国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