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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发育对农地有偿流转的影响机制研究 ——来自中国农村家庭追踪调查的证据
引用本文:朋文欢,李寒凝,傅琳琳,莫秋羽.新型经营主体发育对农地有偿流转的影响机制研究 ——来自中国农村家庭追踪调查的证据[J].中国土地科学,2022,36(12):58-68.
作者姓名:朋文欢  李寒凝  傅琳琳  莫秋羽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商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9NDJC109YB)、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9YJC790097、20YJC790059)、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LY20G030005、LQ20G03001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2103053,71903178)
摘    要:研究目的:基于农地供给方和需求方双重视角剖析新型经营主体发育对农地有偿流转的影响及其机制,为促进农地流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参考。研究方法:双重差分方法与Heckman两阶段模型。研究结果:(1)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农地需求方能显著促进农地流转有偿化。(2)这一影响的实现基于两种机制:一是直接效应,即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外部需求主体打破了以熟人网络为主的封闭市场,通过引入市场化的交易规则订立合理租金;二是通过间接的示范效应与竞争机制,激励熟人间的非正式交易向市场化、有偿化靠拢。(3)新型经营主体发育对农地有偿流转的影响以农地产权的稳定为前提,但并不因农村非正式制度的介入而被削弱。研究结论:在继续稳定农地产权的前提下,引入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其市场化行为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对促进租金有偿合理、健全中国农地流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土地经济  农地有偿流转  新型经营主体  中国农村家庭追踪调查
收稿时间:2022/8/20 0:00:00
修稿时间:2022/11/30 0:00:00

Research on the Influence Mechanism of the Development of New Agricultural Operators on the Farmland Transfer: Evidences from China Rural Household Panel Surve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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