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的“非常之责”与“非常之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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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易纲,赵晓,范敏.罗斯福的“非常之责”与“非常之权”[J].中国改革,2004(6):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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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纲 赵晓 范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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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以及经济增长率下滑的迹象,对宏观经济的研讨因此重新成为学术焦点。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曾对1998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作了一个综合性的分析,并提出若干建议。与此同时,他们感到另有两个与中国当时宏观经济分析相关的重要专题需要研究;一是美国大萧条的原因及启示,另外就是罗斯福“新政”——为对付美国经济衰退,罗斯福采取了哪些做法,其效果如何,对当前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有何借鉴价值等等。现在当经济学家又进入一轮是否过热的讨论时,他们当初的一些分析仍时时让人想起。本刊之所以在此非常之时,违背行业规律,炒一炒几年前的“冷饭”,因为这盘“冷饭”是值得回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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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罗斯福 美国 总统 改革 经济政策 权力 财政货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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