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欺诈防范方法之八:巧用免赔额 |
| |
引用本文: | 卫新江.保险欺诈防范方法之八:巧用免赔额[J].中国保险,2006(8):64-64. |
| |
作者姓名: | 卫新江 |
| |
摘 要: | 从理论上讲,保险人和投保人总是处于欺诈和反欺诈的博弈之中,欺诈有收益也有成本,反欺诈需要成本支出也能获得收益。按照经济人的假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中会达到一个均衡,在这个均衡点上双方的策略处于最优,这时的保险合同也是最优保险合同:部分保险。基于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最优博弈策略的保险合同形式不可能是足额保险,而只能是部分保险,其原理在于使得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承担保险标的的风险损失,以此来遏制和减少投保人的欺诈行为,一般而言,投保人承担的部分越大,其实施保险欺诈的动因和可能性就越小。这一原理在保险产品设计中的应用就是大量采用绝对免赔额、相对免赔额(率)和不足额保险三种方式。
|
关 键 词: | 绝对免赔额 保险欺诈 防范方法 不足额保险 巧用 成本支出 动态博弈 被保险人 部分保险 保险合同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