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入市”的方式及风险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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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幼为,蒋永辉.保险资金“入市”的方式及风险防范[J].中国保险,2000(1):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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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幼为 蒋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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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10月国家宣布,保险资金将通过证券投资基金“入市”,有关方案即可付诸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公司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在二级市场买卖已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在一级市场配售新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的基金,将按一定比例向保险公司配售,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增发新基金。随着我国商业保险业特别是人寿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所管理的资金数量将会迅速增长,因此,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允许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对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和证券市场的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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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资金 保险公司 配售 入市 证券投资基金 增发 入股 买卖 根据 9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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