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等待期条款”效力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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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勇.健康保险“等待期条款”效力研究[J].中国保险,2024(1):5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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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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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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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问题的提出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保险人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应当以书面或者口头等形式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减轻或者免除、保险责任等待期、保险合同犹豫期以及投保人相关权利义等事项作出明确告知,并由投保人确认。其中“等待期条款”被列为明确告知内容的范畴,足以印证“等待期条款”在健康保险中的特殊性及关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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