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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摘    要: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关 键 词: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销售货物  进口货物  纳税人  境内  劳务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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