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议新《会计法》十二大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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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仪先,周必武.简议新《会计法》十二大特征[J].中国工会财会,2000(7):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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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仪先 周必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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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洪湖市财政局(熊仪先),湖北华宇会计师事务所(周必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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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去年12期刊载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半年来 ,我们发表了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会计司司长冯淑萍关于宣传贯彻《会计法》的重要文章。我们还开辟了《学习宣传会计法》专栏 ,发表了不少文章 ,介绍了为什么要修订《会计法》、这次修订《会计法》的主要内容及精神实质、贯彻实施《会计法》的重要意义等 ,对推动《会计法》的学习、宣传起到了好的作用。新的《会计法》已于7月1日实施 ,学习、宣传、贯彻《会计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本刊将继续开辟宣传贯彻《会计法》专栏 ,除刊登一些学习、宣传《会计法》内容的文章外 ,重点刊载各地工会贯彻实施《会计法》的措施、办法 ,《会计法》执行的情况 ,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意见 ,希望广大财会干部和作者踊跃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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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会计法 立法宗旨 会计行为规范化 会计责任主体 单位负责人 依法建帐 社会监督 会计记帐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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