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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救济途径组合论
引用本文:姜万国,赵家琪.票据救济途径组合论[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4,19(6):65-67,80.
作者姓名:姜万国  赵家琪
作者单位:1.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吉林,长春,130000
2. 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广州,510521
摘    要:票据丧失引起票据救济,不同的救济途径对票据本身有不同的要求,当丧失的票据符合多种救济适用条件时,为提高效率和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失票人应采用组合救济的途径进行。组合救济可采用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组合、挂失止付和普通诉讼组合、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组合等办法。

关 键 词:票据丧失  票据救济途径  组合救济  中国  《票据法》  失票人  票据业务  公示催告  挂失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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