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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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云涛.银行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实践[J].浙江金融,2001(8):38-3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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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云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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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抵押用于担保债务人清偿债务,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纵观世界各国民法和经济法,都较全面地制定了抵押制度,由于抵押担保可以在债务到期不得履行时将担保物变价受偿,且在此前又可让债务人灵活充分地享有抵押物的使用价值,因而被誉为最理想且可靠的担保物权(有“担保之王”之称),在现代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占也被作为最普遍的担保方式而得以运用。然而实践中,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往往发现,1995年《担保法》虽然用了极大的篇幅来规制抵押,完善《民法通则》的笼统与不足,但在抵押权的实现上,仍缺乏足够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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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银行 担保法 抵押权 抵押物处理 抵押权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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