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灾害保险和防火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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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竹年,谢礼立.试论灾害保险和防火意识[J].保险理论与实践,1991(4):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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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竹年 谢礼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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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用保形式补偿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是当今世界上普遍 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灾害保险作淡抗御自然灾害的对策之一,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因而在保险事业中,树立并加强防灾意识更具有重要意义,又鉴于我国灾害多,造成的损失大,灾害保险发展历史短、体制不尽合理,树立并加强防灾意识,应该成为推动保险体制改革,发展和繁荣我国保险事业,使之成为防灾减灾体制的一个重要而有效部分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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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灾害保险 防火意识 保险业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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