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会计要素体系重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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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雨萍.我国政府会计要素体系重构研究[J].财会学习,2014(6):7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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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雨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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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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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批准号2013YJS03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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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政府会计要素国际研究概况(一)国际公共会计准则理事会关于政府会计要素的主要观点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隶属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致力于制定公共部门会计概念框架项目。IPSAS将权责发生制下公共部门报表中的会计要素分为6类:资产、负债、净资产/权益、收入、费用和所有者投入保全调整(类似于IASB中"资本保全调整"要素)。2012年10月8日的征求意见稿"公共部门主体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概念框架:财务报表的要素和确认",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概念框架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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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要素 权责发生制 会计概念 资本保全 部门会计 未来经济利益 现时义务 递延 所有者权益 概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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