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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住房公积金利息预提会计核算的看法
引用本文:刘静.浅谈对住房公积金利息预提会计核算的看法[J].财会学习,2016(7).
作者姓名:刘静
作者单位: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摘    要:《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自200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规范和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利息预提与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不一致、业务年度与会计年度不一致、预提利息存在与年度结息跨年度不在一个会计核算期内、在一个业务年度内存款利率调整等矛盾情况,势必对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产生影响,会计核算也不能全面、真实的反映住房公积金年度收益情况,并对年度增值收益分配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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