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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不仅统一了原先同时并存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下的大部分的规定,而且也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产生了重大变化和影响,国家有关部门仅就分支机构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发布的文件已达四份之多(本刊在前几期均已对这些文件做了解读分析)。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  跨地区经营  征收管理  汇总纳税  企业所得税制度  申报纳税  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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