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的转换 |
| |
引用本文: | 崔嵘,李君.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的转换[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0(2):14-16. |
| |
作者姓名: | 崔嵘 李君 |
| |
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北京100872 [2]陕西财经学院研究生部,陕西西安710061 |
| |
摘 要: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的转换有其客观必然性,政府经济职能界的原则是:市场有效性原则、产权可界定原则、功能性效率原则。政府经济职能范围是:提供社会公益性产品和服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调节经济运行、维护收入分配公平和提供社会保障。政府经济职能转换的具体内容是:制度创新、转变生产职能、更新调控职能。
|
关 键 词: | 中国 市场经济 宏观经济管理 政府经济职能转换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