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转形问题涉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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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勇勤.价值转形问题涉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8(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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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勇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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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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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人民大学"985工程",中国经济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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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内在价值尺度,它决定了价值量。对两个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有不同理解,主要分歧为究竟谁决定谁。第一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部门平均劳动时间,它决定价值创造(产品实现)。第二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与一定需要量相对应的部门总劳动量,它决定价值实现(交换实现)。平均值涉及的实际产量,与社会需要量无对应关系。同社会需要量相对应的总产量,平均值并不涉及。平均劳动时间是内因作用的结果,主要由节约成本引发出来。平均劳动时间的形成相当于平均价格的形成。如果考虑外因作用,供求平衡可作为第二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标志,但供求失衡就无法得到第二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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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在价值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需要量 价值创造 价值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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