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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村镇银行能否在农村金融市场产生“鲶鱼效应”?--基于农信机构贷款数据的检验
引用本文:马九杰,崔恒瑜,王雪,董翀.设立村镇银行能否在农村金融市场产生“鲶鱼效应”?--基于农信机构贷款数据的检验[J].复印报刊资料:金融与保险,2022(1):91-107.
作者姓名:马九杰  崔恒瑜  王雪  董翀
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2.中国农业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数字乡村发展的理论、实践与政策研究”(编号:20&ZD16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数字金融发展在农村金融空间配给缓解和实体经济金融普惠中的作用研究”(编号:71973146)的资助。
摘    要: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行为的视角出发,本文分析了村镇银行这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是否能在农村金融市场发挥"鲶鱼效应"的问题。本文将2010-2016年村镇银行设立数据与1020家县域农信法人机构数据进行匹配,基于"准自然实验"的思路和渐进性双重差分方法,对因果效应和中介机制进行了检验。研究发现:第一,设立村镇银行能够激励农信机构提高涉农贷款比重,表明村镇银行产生了"鲶鱼效应",此时农信机构倾向于采取"掐尖"的策略,导致涉农企业与组织的信贷可得性提升,而普通农户未从中获益;第二,设立村镇银行会增强县域金融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进而提高农信机构发放涉农贷款的意愿;第三,村镇银行自身网点数量的增加会放大其带来的"鲶鱼效应",并且村镇银行对农信机构支农行为的影响不受县域内其他银行网点增设的干扰;第四,尽管在不同市场势力的农信机构之间,设立村镇银行对其支农行为的激励作用没有显著差异,但这一激励作用在农信社和农商行之间存在一些差异,即在村镇银行的"鲶鱼效应"下,农商行更倾向于提高涉农经济组织贷款率,农信社更倾向于提高农户贷款率。本研究为村镇银行的"鲶鱼效应"提供了实证支撑,并结合中国农村金融的实践经验对"市场势力假说"和"信息假说"等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关 键 词:村镇银行  农信机构  鲶鱼效应  涉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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