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犯罪刑事立法分类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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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佳.论金融犯罪刑事立法分类的依据[J].海南金融,2012(10):79-8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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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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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上海,2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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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复杂多变。就我国目前刑事立法而言,将其规定在《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中,这种分类模式导致了刑事立法分类依据的不统一。在对各国金融犯罪刑事立法分类方式参考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学者提出的刑法分则小章制模式,作出适合我国的金融犯罪刑事立法分类依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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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犯罪 客体分类法 大章制 小章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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